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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新闻
2026年11月02日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成功举办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1日公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为做好参政履职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于9月28日主办《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并由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次研讨会由金道所权益合伙人、税务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张通担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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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金道所咨询与监督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潭海向研讨会嘉宾致欢迎词。王潭海律师介绍了金道所自2024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在立法调研、意见征集、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并祝愿研讨会圆满成功。


研讨会第一环节,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邀请的嘉宾: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忠涨,副主任徐琼(杭州市人大代表)、张通,绍兴市政协委员陈显明(第十一、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杭州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敏志、委员周燕敏上台发言,提出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理由,现场专委会委员及金道律师参与讨论。相关修订意见整理完善后将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


研讨会第二环节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章剑生作《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讲座,章教授向与会人员及线上听众作了行政复议领域的三个焦点问题及典型案例的精彩分享。


研讨会最后由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道所党委书记、主任王全明作总结。王全明主任首先代表金道所,向莅临本次研讨会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是律师参与立法建议的重要实践,并对省市律协财税委支持金道所承办本次活动表示感谢。


本次研讨会由金道所税务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牵头,政府与行政专业委员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未来,金道所将继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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